东电云网讯,东电云获悉,11月25日,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文件指出,安排不超过400万元的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低碳试点县实施方案中的光伏、储能、氢能示范应用等项目建设。
对开发建设新型储能项目的企业,每建成投运1个新型储能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
用于补助推广氢能在海洋运输、港口物流、冷链物流、环境卫生等领域的场景应用。对每新开辟一个氢能应用场景并实际投入运营的企业,补助资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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